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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!穿过眼球下端直插脸部!此类装置成都明令禁止赶紧拆除 →

发布时间:2024-07-28 17:01:26       来源:bsports必一中国 返回列表

  事故发生于7月16日7时许,钟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外出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。“对方的速度是有点快的,当时我正准备掉头,所以我的速度并不快,基本没怎么加速。”

  钟女士说:“当时我并不感觉痛,我只知道我要打电话叫家属,我要叫救护车,我要自救,吓得我当时手机都开不了锁。”

  120到达现场后,将钟女士送往事发地附近的东莞厚街医院治疗。医生表示,伞骨插到钟女士脸部里面,大概有10厘米长。

  由于留在体外的伞骨太长,妨碍手术开展,医院请来了消防员,先将伞骨剪短,再进行手术。据消防员刘勇介绍,做好固定后给她一次性剪断,如果不是一次性剪断,就会造成二次伤害,而且脸部组织也会感染。

  体外的伞骨剪短后,医生小心翼翼为钟女士将插入脸部的伞骨拔除。东莞市厚街医院急诊科主任谢伟山表示,伞骨刚好在患者眼球下端穿过,进入了鼻腔区,还好其大的神经血管没有损伤,眼球也没有损伤。

  钟女士目前恢复情况良好,已于7月18日出院,她称遮阳伞是自己在电动自行车店加装的,以后再也不敢用了。

  加装遮阳伞会阻挡驾驶员视线,增加视野盲区,很难与周边车辆保持车距,也很难看清交通标志、红绿灯、路面状况等,容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
  在行驶的过程中会增大阻力,容易受风雨影响,遇到拐弯、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,车身会剧烈摇晃,驾驶人往往因不能控制车辆平衡而发生事故。

  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车体面积会扩大,伞边缘也与行人眼睛几乎同高,容易与其他同向车辆、行道树等发生刮擦,尤其晚上极易造成交通事故。

  遮阳伞加装在电动自行车前部,其固定钢管是一把“利剑”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由于惯性,“利剑”很容易对驾驶人造成二次伤害,伞体也会限制驾驶人的逃生。

  根据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国标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 17761-2018),电动自行车应符合以下标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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